为贯彻落实市加强信访工作和保护社会稳定协调领导小组《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实施办法》精神,推动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要坚持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方便群众、解决问题的原则。 二、时间安排 每月15日(节假日顺延)为局领导定点接访日。每月安排一名局领导班子成员接访群众。 三、方式方法 1、定点接访。在局机关四楼接待室接待群众来访。在每次局领导定点接访日的前三天,在局公众网及一楼大堂告示牌将接访领导干部的姓名、职务、分管工作以及接访的时间、地点、形式等情况向社会公示,方便群众了解并有针对性地反映诉求。 2、其他方式方法。还可采取重点约访、带案下访、上门探访等多种方式接访。重点约访是指有针对性地约请信访人并协调解决相关信访问题。带案下访是指针对特定案件,深入问题发生地,具体听取信访人的意见,剖析问题症结,研究解决办法。上门探访是指有关领导带队,深入上访群众家中,察看实际情况,听取意见反映、加强思想疏导,现场研究或解决问题,促其息诉罢访。 3、落实领导包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按照职责分工,落实领导包案。包案的领导干部要参与案件的调查、协调和处理,直到“案结事了”、信访人息诉罢访。对群众反映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疑难信访事项,局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包案;对涉及人数多、组织化倾向明显的群体性问题,包案的局领导要亲自组织有关部门召开协调会,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并跟踪落实。包案的情况要通过适当方式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4、督促检查落实。对领导干部接待的信访事项,要建立包括问题发生地、责任单位、产生原因、接待处理意见、办理结果等要素在内的工作台帐和相应的督查落实机制,及时回复来访群众。 四、工作基本要求: 1、热情负责地接待群众。要带着责任和感情,耐心听取来访群众的诉求,想方设法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耐心细致地做好解疑释惑和情绪疏导工作。要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2、认真解决突出问题。要抓住重点和关键,着重解决案情复杂、久拖未决的疑难问题,着重解决责任主体难落实、工作难度大的复杂问题,着重解决涉及政策层面、需要完善相关规定的重大利益矛盾和突出问题。 3、严格依法规政策办事。对法规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督促责任部门依法按政策解决到位;对群众反映比较普遍、涉及面广的问题,通过调查研究,抓紧完善相关政策规定;对一时不能解决的,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对特别困难的群众,研究采取个案帮扶等措施,使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对无理缠访闹访的,要加强法制教育;对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协调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4、及时就地解决矛盾。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强化主体责任,努力把矛盾化解在本局系统。 5、强化思想疏导工作。积极引导群众理性合法地表达诉求,耐心做好思想教育和政策解释工作,防止因工作方式简单粗暴激化矛盾。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每年要对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进行总结,并向市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附件:《2010年东莞市外经贸局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安排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