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商务局

关于启用新的加工贸易合同电子审批系统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09-06-22     点击量:

        各镇(街)外经办、各洽谈部及相关的来料加工企业:

        新开发的加工贸易合同电子审批系统(一期)的测试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定于2009年7月6日(星期一)正式启用。届时,旧的来料加工合同审批系统及原国贸科的加工贸易合同电子审批系统将会停用,所有的来料加工及民营企业的进料加工合同业务全部通过新系统进行申报。为了保证日常业务能够正常运作,现提出要求如下:

一、 各单位根据自身的业务量配备足够的人员与操作设备(操作设备配置要求:内存最低512M,操作系统是windows XP,打印机一台或多台);

二、 尽快熟识新系统各种业务的操作;

三、 录入料件凭证时如实申报料件的单价(新系统使用前已申报的成品凭证及料件凭证将会保留,不需要重新申报)。

        请镇(街)外经办通知本镇使用电子审批系统的来料加工企业(名单附后)。

        技术咨询电话:22997513 (甘亮),13922184040(刘卢明)

        业务咨询电话:22819760 (郭志伟)

        市外经贸局

2009年6月22日

  附件:直联企业名单(请点击查看)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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