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7〕86号)及《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有关规定,现拨付2018年第二批东莞市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共848250元,请相关企业收到款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帐务处理。
附件:2018年第二批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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