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稳增长调结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7﹞85号)和《东莞市商务局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拨付东莞市妙胜进出口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两仓”专项资金共计3,387,410元(详见附件)。请相关单位收到款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22817951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 “两仓”专项资金审核表
东莞市商务局
2018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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