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商务函〔2019〕429号
各镇街(园区)商务部门、有关单位:
一直以来,中央、省、市各级政府通过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境外参展积极开拓国际市场。但个别企业没有正确利用好政策,反而在资金申报材料上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行为十分恶劣。按照《东莞市促进企业开拓境内外市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21条规定,我局根据东莞市锐海展览有限公司、东莞市青火服饰有限公司、东莞市火蓝服饰有限公司、东莞市卡盟服饰有限公司、东莞市世优运动用品有限公司、东莞市源曼枫服装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骗取市财政资金的事实,作出追缴项目资助资金、3年内取消申请财政资助资格的处理决定。现予以通报,各有关单位应引以为戒,守法、依规经营。
东莞市商务局
2019年5月13日
(联系人:黄佩华,联系电话:22888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