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商务局

关于继续承接实施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公告

来源:东莞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19-06-11     点击量: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各地级市实施的决定》(粤府〔201916号)有关精神和《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委托拍卖业务许可变更核准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商务管函〔2018120号)的具体要求,省商务厅继续将“企业及分公司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的变更核准事项”委托地级以上市商务主管部门办理。

特此公告

附件:广东省继续委托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目录(第4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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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商务局

2019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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