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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拨付“东莞市2018年-2019年岁末年初促进消费专项行动”策划执行服务费用的通知》(东财函〔2019〕194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2018年-2019年岁末年初促进消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8〕118号)和《东莞市2018年-2019年岁末年初促消费专项行动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的精神,现将“东莞市2018年-2019年岁末年初促进消费专项行动”策划执行服务费二期款24万元拨给你司。请你司及时查收款项并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并配合做好“东莞市2018年-2019年岁末年初促进消费专项行动”审计等后续相关工作。
东莞市商务局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