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民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补助东莞市民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促进消费专项行动宣传费用有关问题的请示》(东消联请〔2019〕1号)市领导批示精神,以及市财政局关于《关于申请拨付“东莞市2018年-2019年岁末年初促进消费专项行动”宣传费用的函》(东商务财函〔2019〕37号)的批复,现将“东莞市2018年-2019年岁末年初促进消费专项行动”宣传费57万元拨给你司。请你司及时查收款项并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
东莞市商务局
2019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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