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稳增长调结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7﹞85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受理审核了东莞东方集装箱有限公司等57个2018年两仓专项资金项目,现对项目初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8月9日至8月19日),公示期内,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反馈至市商务局通关物流科,联系电话:22817951。
附件:2018年第一批东莞市两仓专项资金初审结果
东莞市商务局
2019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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