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7〕86号)及《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有关规定,现拨付2019年第三批东莞市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共340000元,请相关企业收到款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帐务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22403717咨询。
附件:2019年第三批东莞市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审核表
东莞市商务局
2019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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