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十二巡察组从2019年10月28日至12月20日,对东莞市商务局开展巡察。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广东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市委第十二巡察组主要受理对领导班子、内设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巡察期间,市委第十二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0769—22811018,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专门邮政信箱: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大道33号市委第十二巡察组,邮编523000。同时,开通电子邮箱:swdsexcz201904@163.com,并在东莞市商务局办公区域设置“市委第十二巡察组联系信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来信来电与我们联系,反映问题和情况。
中共东莞市委第十二巡察组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