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东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8〕394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9〕50号)等文件及市财政局有关文件规定,现将2019年第二批电子商务专项资金项目补充计划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东莞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科)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6日至12月16日(7个工作日)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建设路1号5楼电子商务科。
电 话:0769-22420006
东莞市商务局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