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按照《东莞市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相关内容,现向你司拨付第十二届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线上展数字营销活动费用总金额人民币14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万元整),用于此次加博会线上展搭建引流服务项目,请贵司收到款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22817307咨询。
特此通知
东莞市商务局
2020年5月15日
上一篇:关于拨付“2019-2020年岁末年初‘乐购东莞’促消费专项行动”(启动仪式、线下活动和宣传方面)策划执行服务费尾款的通
下一篇:关于拨付2020年第二季度“乐购东莞”发放零售资金(第一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