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府办〔2019〕59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商务函〔2019〕787号)的规定,经审核,现拨付东莞市电子信息产业协会等84家申报单位2020年第六批促进企业开拓境内外市场专项资金共2547997元(详见附件)。请相关企业收到款项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22817370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2020年第六批东莞市促进企业开拓境内外市场专项资金审核表(委托组团).xls
东莞市商务局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