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府办〔2019〕59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商务函〔2019〕787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现拨付第一批支持生活消费品进口专项资金共50万元(详见附件)。请企业收到款项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如有疑问,请致电22813810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生活消费品进口方向)资金明细表.xls
东莞市商务局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