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府办〔2019〕59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商务函〔2019〕787号)的规定,经审核,现拨付东莞超电跨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4家申报单位2020年第一批电子商务专项资金共2000000元(详见附件)。请相关企业收到款项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22420006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东莞市2020年第一批电子商务专项资金明细表.xlsx
东莞市商务局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