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嫣然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19-2020年岁末年初“乐购东莞”促消费专项行动策划执行服务费用二期款的通知》(东财函〔2020〕267号)、《东莞市2019-2020年岁末年初“乐购东莞”促消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东商务〔2019〕146号)和《东莞市2019-2020年岁末年初“乐购东莞”促消费专项行动工作活动服务合同》(广东嫣然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精神,现将2019-2020年岁末年初“乐购东莞”促消费专项行动策划执行服务费用二期款55.374万元按合同拨给你司。请你司及时查收款项并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并继续做好“2019-2020年岁末年初‘乐购东莞’促消费专项行动”相关策划执行和后续工作。
东莞市商务局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