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9]59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商务[2019]787号)等文件精神,现拨付2020年第一批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会展业发展)912000元,请相关单位收到款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帐务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22995396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2020年第一批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会展业发展)审核表.xlsx
东莞市商务局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