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开拓国际市场及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资金分配方案(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2020年3月24日至3月30日(公示日期包括非工作日 共7天)
联系方式: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0769-22806513
附件:1、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开拓国际市场险项目分配方案表.xls
2、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分配方案表.xlsx
东莞市商务局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