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商务局、投资促进局:
我省已于1月23日紧急启动了启动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按照《广东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限制群众性活动的通知》(粤卫明电〔2020〕7号)要求,一级响应期间,暂停一切大型经贸活动,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广东省商务厅
2020年1月24日
上一篇:关于行政审批业务办理时间调整的公告
下一篇:关于2019年东莞市促进企业开拓境内外市场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初审结果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