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商务局

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

来源:东莞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0-01-03     点击量:
部门序号职权
    编码
职权名称子项编码子项名称涉及的中介
    服务事项
中介服务事项设立依据法定中介机构资质要求中介服务事项(资质类别)中介服务实施机构中介服务
    机构性质
服务时限备注中介服务费用承担方(填“企业”或“行政审批部门”,如有其他请列明
东莞市商务局12400732993331000036000441900外商投资企业进口更新设备、技术及配备件证明核发出具财务审计报告1.《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第二条。
    2.《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署税〔1999〕791号)第一条。
   
具备财务审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及其他具有相关资格的审计机构企业或社会组织双方协商约定企业
东莞市商务局12500732993330100609000441900企业及分公司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初审00732993330100609002441900企业分公司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的核准出具拍卖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拍卖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5年第2号修改)第十一条。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服务会计师事务所企业双方协商约定企业
东莞市商务局13200732993331000037000441900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审核认定出具验资报告、财务审计报告1.《关于继续执行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1号)第二条。
    2.《关于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审核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商资发[2010]93号)第三条。           3.《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外资研发中心免税进口设备资格审核认定办法的通知》(粤商务规字[2018]2号)第四条。
具备财务审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及其他具有相关资格的审计机构企业或社会组织双方协商约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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