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9〕59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商务函〔2019〕78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特装费补助申报项目的初审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将进入复审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东莞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13日至12月23日(7个工作日)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莞太大道33号7楼投资促进科
电话:0769-22817307
东莞市商务局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