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港集装箱码头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商务〔2019〕74号)和《关于印发<东莞港集装箱码头发展扶持资金申报指南(2016-2018年)>的通知》(东商务函〔2019〕792号)等文件的规定,经审核,现拨付2016-2018年第二批东莞港集装箱码头发展扶持资金30,162,450元到相关企业(详见附件)。请相关企业收到款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帐务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22817951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2016-2018年第二批东莞港集装箱码头发展扶持资金汇总表.xlsx
东莞市商务局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