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9〕59号)的精神。2020年第十三批东莞市促进企业开拓境内外市场专项资金项目(委托组团参展项目)符合条件的有1家企业的1个项目,金额共1227382.6元,现将拟拨付的企业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9月15日至9月17日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路33号3楼对外贸易科
电话:0769-22806513
附件: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开拓境内外市场专项(委托组团)资金明细表.xls
东莞市商务局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