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经济运行监测调度指挥部关于印发<东莞市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专项资金设立方案>的通知》(东经指〔2020〕5号)及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商务局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商务〔2020〕54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对东莞泰和沥青产品有限公司等2个申报项目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将进入复审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19日至10月21日(3个工作日)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建设路1号4楼市商务局产业发展科
电话:22403717
附件:《2020年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专项资金(第四批支持企业投保关税保证保险)审核表》.xls
东莞市商务局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