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商务局

关于2020年东莞市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打造扩大进口重点平台)资金初审结果的公示

来源:东莞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1-05-18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府办〔2020〕3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初审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将进入复审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5月18日至5月26日(7个工作日)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大道33号3楼市商务局通关物流科

  电话:22813810

  附件:2020年东莞市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打造扩大进口重点平台)资金审核表

  东莞市商务局

  2021年5月18日

  附件

2020年东莞市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打造扩大进口重点平台)资金审核表
(通关物流科)











单位:元

日期:2021年5月

序号

项目

编号

企业(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所属专项

费用类别

2020年进口

总金额

2019年进口总金额

增量金额

最高资助额

资助比例

资助金额

审核结果

1

D2020-02941

东莞市生利农产品供应链有限公司

支持扩大农产品、生鲜食品、生活消费品等商品进口

打造扩大进口重点平台

资助

经核查认定进口

总金额为35,735,897.55

刚取得进口资质并开展业务

35,735,897.55

2,000,000.00

对农产品、生鲜食品、生活消费品等商品进口企业当年进口额同比上一年度增量部分给予2%的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支持不超过200万元

714717.95

通过

2

D2020-02964

东莞市润美贸易有限公司

支持扩大农产品、生鲜食品、生活消费品等商品进口

打造扩大进口重点平台

资助

经核查认定进口

总金额为15,064,880.40

新成立

15,064,880.40

2,000,000.00

对农产品、生鲜食品、生活消费品等商品进口企业当年进口额同比上一年度增量部分给予2%的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支持不超过200万元

301297.60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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