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商务局

关于2021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贸易摩擦应对)初审结果的公示

来源:东莞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1-07-13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9〕59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商务函〔2019〕787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对支持贸易摩擦应对的10个申报项目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将进入复审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政策法规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7月13日至2021年7月21日(7个工作日)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大道33号四楼政策法规科

  电  话:0769-22817150

  附件: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贸易摩擦应对)初审结果.xls

  东莞市商务局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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