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商务局

关于做好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进口贴息项目、开拓国际市场和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入库工作的通

来源:东莞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1-07-21     点击量:

  各镇街、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商协会,各有关企业:

  为了做好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1]201号)》的有关精神,我局现就开展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进口贴息项目、开拓国际市场项目和2021业务年度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的项目入库指引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入库指引做好申报工作。由于本次申报时间较短,现将有关重点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重点内容

  (一)2022年进口贴息项目。对进口贸易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金额同比增加部分给予进口贴息支持。

  (二)2022年开拓国际市场项目。对2019年度进出口金额在65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在支持时间内参加境外国际展和经广东省商务厅比选并公布的“粤贸全球”线上展览平台给予支持;对培育本地区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给予支持;对培育经省商务厅认定的境外广东名优商品展销中心培育平台项目和商务部认定的国际营销服务公共平台给予支持。

  (三)2021业务年度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对自主向国家批准从事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并已缴纳保费(含保险公司垫付)的企业给予支持。

  二、申报受理部门和时间

  (一)受理部门。

  东莞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大道33号3楼)

  (二)受理时间。

  1.2022年进口贴息项目、2022年开拓国际市场项目。即日起受理,请各企业按入库指引申报材料(附件1、2)提交相关纸质材料。所有纸质材料接收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2日(星期一)。

  2.2021业务年度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2022年1月3日起受理,请各企业按入库指引申报材料(附件3)提交相关纸质材料。所有纸质材料接收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20日(星期五),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一)2022年进口贴息项目。联系人:翟换明,电话:22806513。

  (二)2022年开拓国际市场项目。联系人:翟换明,电话:22806513。

  (三)2021年业务年度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联系人:姚文君,电话:22995396。

  四、其他要求

  (一)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认真研读《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进口贴息项目入库指引》(附件1)、《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开拓国际市场项目入库指引》(附件2)和《2021业务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申报指引》(附件3),并严格按要求提交申报资料。材料一旦上交,不允许修改。未按要求提交的资料,一律不予受理。

  (二)各单位对填报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审核过程中发现申报企业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予通报,取消其申报资助的资格;如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纸质申报材料需提交一式两份,装订成册,所有提交材料均须清晰可见,每一页均加盖企业公章。其中发票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到东莞市商务局财务室核对(地点:东莞市莞太大道33号东莞市商务局4楼),核对完后送至3楼对外贸贸易科。

  特此通知。

  附件:1. 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进口贴息项目入库指引.doc

          2. 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开拓国际市场项目入库指引.doc

          3. 2021业务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申报指引.docx


  东莞市商务局

  2021年7月19日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关于东莞市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专项资金第五批(出口信保资助项目)申报项目初审结果的公示

下一篇:关于东莞市2021年第二批投资促进专项(大项目投资专项)初审结果的公示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
亿鸽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