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商务局

关于认定第二批东莞市电子商务直播基地的公告

来源:东莞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1-08-16     点击量:

  根据《东莞市电子商务直播基地认定办法》(东商务〔2020〕116号),经组织申报、第三方评审、征求意见、评审结果公示,并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认定广东集迈么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单位申报的5个基地为第二批东莞市电子商务直播基地(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 第二批东莞市电子商务直播基地名单

  东莞市商务局

  2021年8月13日

  附件

  第二批东莞市电子商务直播基地名单

序号

申报主体

基地名称

基地类型

1

广东集迈么电子

商务有限公司

文一点动直播

电商基地

示范型

2

东莞市火之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火之蝶传媒

直播基地

共享型

3

东莞市新南方科教投资有限公司

新南方直播基地

共享型

4

东莞市聚心传媒

有限公司

Base&Space商业

直播基地

共享型

5

东莞市飞歌网络

科技有限公司

飞歌科技

直播基地

共享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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