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商务局

关于第131届广交会出口展展位申请事宜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1-10-29     点击量:

  各园区、镇街商务主管部门及有关企业:

  第131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第131届广交会)出口展展位申请于2021年10月25日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览时间及形式

  第131届广交会拟于2022年4月中下旬举办。具体举办形式与规模将综合疫情形势、防控要求等因素确定。

  二、展出内容板块

  按现有十六大类商品开展展位申请,分别为:电子及家电、照明、车辆及配件、机械、五金工具、建材、化工产品、新能源、日用消费品、礼品、家居装饰品、纺织服装、鞋、办公箱包及休闲用品、医药及医疗保健、食品。

  三、展位申请起止时间

  品牌展位确认申请:10月25日—11月15日

  一般性展位(含新能源、宠物用品展位)申请:10月25日—11月25日

  四、展位申请流程

  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分为品牌展位和一般性展位。请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https://exhibitor.cantonfair.org.cn/),登记、确认公司及展品信息,进行展位申请。完成网上申请登记后,请打印“第131届广交会出口展参展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连同其它需报送的资料一并上报我局广交会业务办公室。

  (一)品牌展位

  第131届广交会品牌展位企业需在线上展及线下展同步参展,仅对企业自愿申请退回和大会收回的品牌展位进行调整安排。第130届广交会线下展品牌展位参展企业,以及按疫情防控要求未参加第130届广交会线下展的品牌企业,请按原线下展品牌展位的对应展区与数量(可在申请界面查看),确认第131届广交会品牌展位申请,打印参展申请表(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品牌展位确认申请)加盖公章后报我局。如确认退回全部或部分品牌展位,请同步书面提交加盖公章的退展位申请(确认申请时系统自动生成)报我局。逾期未确认品牌展位申请的视为放弃。

  根据广交会品牌展位动态调整机制,非品牌企业可随时向我局书面提交、补充或更新品牌展位申请材料,按评审得分递补至品牌展位候选企业名单。

  (二)一般性展位

  有意参加第131届广交会线上展或线下展的企业均可申请。请符合广交会参展资格的企业(参展资格标准详见附件1),按展品目录在线填报对应展区展位申请信息,打印参展申请表(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一般性展位申请)并加盖公章后,连同企业营业执照、对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如有联营单位的提供联营单位营业执照、增值税发票、供货协议等材料一并报我局后,参展申请方正式生效。

  (三)新能源、宠物用品展位

  第131届广交会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企业需在线上展及线下展同步参展,仅对大会收回和企业自愿申请退回的展位进行调整安排。

  第130届广交会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线下展参展企业,以及按疫情防控要求未参加第130届广交会线下展的宠物用品展区企业,请按原展区展品分类与展位数量确认第131届参展申请,打印参展申请表(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一般性展位申请)并加盖公章后报我局审核。如确认减少展位数或逾期未确认的,视同退回相应展位。

  其他有意参展且符合广交会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参展资格的企业,请根据“参展易捷通”系统填报步骤,登记确认公司及展品信息,按展品目录提交对应展区展位申请(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一般性展位申请),在线提交有关申请资料,并将国内销售额证明与加盖公章的参展申请表(一式三份)报我局审核。除国内销售额证明和参展申请表外,其他申请材料均以线上提交为准。(详见附件2)

  五、需提交的资料(复印件请加盖企业公章)

  (一)上届已安排展位的企业,需提交:

  1、第131届广交会出口展参展申请表(一式两份);

  2、有联营单位的提供联营单位营业执照、增值税发票、供货协议。

  (二)新申请展位企业,需提交:

  1、第131届广交会出口展参展申请表(一式两份);

  2、企业产品目录(流通企业需提交供货企业的产品目录);

  3、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4、民营企业提交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外资企业提交批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或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请企业参照附件3《广东交易团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安排实施细则》要求提交各类品牌、商标、专利、技术、认证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凡外文证书请一并提交中文翻译件)。

  6、流通型企业需提交联营企业或供货企业的近一年来相关的合同、报关单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各3份,如有申报联营企业共同参展的需提供联营企业营业执照(此项仅限流通型企业提供)。

  六、注意事项

  (一)受疫情影响,第131届广交会举办形式未定。线下展可能将以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内贸外贸一体化为主,重点邀请境外机构/企业驻华代表、跨境电商、境内采购商(包括大型百货、连锁超市、各类采购企业等)。请务必认真填报参展需求。

  (二)请按照系统提示,详细、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如在申请填报中遇到问题,可参阅“参展易捷通”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栏”的操作指南,或及时联系广交会客户联络中心(4000—888—999)解决。

  (三)展位申请时登记的展品将不在广交会官网展示。如需维护广交会官网展示的展品信息,请在获得展位安排后登录官网“云展厅管理”系统进行相关操作。

  (四)申请展位属实行展品专业分区的展区时,须根据主要展品类别(占本企业展品60%以上),如实申报对应展品专区,以方便采购商准确查找目标展位,提高参展成效。

  (五)广交会出口展实行退展位约束机制,具体为:

  1.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详见附件2第四点。

  2.其他展区:在完成所有企业展位位置预置截止后的第二天之前(含)退展位的,所退展位不收取展位费;在完成所有企业展位位置预置截止后的第二天之后至开幕前一天(含)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一半展位费;在开幕之后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全额展位费。

  (六)第131届广交会参展费用标准另行通知。

  七、特别敬告

  (一)企业网上参展申请生效不代表获得展位。展位安排将根据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安排相关办法确定,安排结果以 “参展易捷通”最终公布展位号或我局通知为准。

  (二)“参展易捷通”为广交会官方唯一展位申请渠道。展位申请相关事宜请先与所属交易团联系。所有参展事宜,包括缴纳参展费用、办理证件等,均须通过所属交易团办理。广交会出口展不委托除交易团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任何展位申请、安排等事宜。请企业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三)企业所提交证书的原件经核对后将即时退还企业,不接收快递方式提交申请资料。请品牌展位申请企业于11月15日前、一般性展位申请企业于11月25日前将所需资料提交至我局广交会业务办公室,逾期不报者视作自动放弃展位申请。(广交会业务专线:22810628;地址:东莞市南城莞太路33号市商务局大楼8楼)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交会出口展参展企业资格标准

            2.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展位申请相关说明

            3.《广东交易团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安排实施细则》

  东莞市商务局

  2021年10月25日

  (联系人:卢津,联系方式:0769-22810018,22810628)

附件.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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