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商务局

关于2021年第四批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初审结果的公示

来源:东莞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1-11-22     点击量: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9〕50号)《关于印发〈东莞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商务函〔2019〕773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对东莞市电子商务联合会的1个申报项目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将进入复审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2日至11月28日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建设路1号5楼电子商务科

  电  话:0769-22420006

  附件:2021年第四批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初审结果公示表.xls

  东莞市商务局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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