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商务局

关于拨付2021年第二批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1-11-24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9〕59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商务函〔2019〕787号)等文件精神,现拨付2021年第二批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共100000元,请你们收到款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22995396、22806513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第二批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审核表(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xls

  东莞市商务局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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