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经济运行监测调度指挥部关于印发<东莞市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专项资金设立方案>的通知》(东经指〔2020〕5号)及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商务局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商务〔2020〕54号)等文件精神。现拨付东莞市2020年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专项资金(第四批中欧班列项目)559,840 元,请相关单位收到款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22817951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 :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专项资金2020年第四批中欧班列项目汇总表.xls
东莞市商务局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