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当前国际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为进一步服务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春节后复工复产,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指引,请参照执行。
29号 关于印发《东莞市2022年春节后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指引》的通知.pdf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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