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反馈意见情况 | 部门采纳情况 |
1 | 对于附件四“传统产业龙头骨干企业增长奖励项目工作指引”中申报条件“(三)营业收入增长。申报企业营业收入比上年度增长15%及以上”。 建议:考虑到50亿以上的规模企业起点高、标准高,增长会受限于很多市场因素、生产原料PPI一直高企、国内消费不振,特别是疫情及国外内政治影响等多层因素给企业压力很大,为了帮扶企业渡过难关,增长率建议按营业收入比上年度增长10%以上。 | 不采纳。市级政策针对龙头企业,对增长需设置较高标准。核心区可适当降低标准作为市级政策补充。 |
2 | 对于附件四“传统产业龙头骨干企业增长奖励项目工作指引”中申报条件“(二)企业规模。2、食品饮料产业中的农副产品加工业(行业代码13)的申报企业,营业收入50亿元(含)以上”。 建议:考虑到市场的培育及未来的成长等多层因素,建议营业收入可以考虑分二个档次来奖励,第一档、营业收入50亿以下,第二档、营业收入50亿以上。 | 不采纳。市级政策针对龙头企业,对增长需设置较高标准。核心区可适当降低标准作为市级政策补充。 |
3 | 对于附件四“传统产业龙头骨干企业增长奖励项目工作指引”中申报条件“(三)营业收入增长。申报企业营业收入比上年度增长15%及以上”。 建议:考虑到市场的培育及未来的成长等多层因素,建议营业收入比上年度增长可以考虑分二个档次来奖励,第一档、营业收入50亿以下营业收入比上年增长10%以上,第二档、营业收入50亿以上营业收入比上年增长10%以下。 | 不采纳。市级政策针对龙头企业,对增长需设置较高标准。核心区可适当降低标准作为市级政策补充。 |
4 | 东莞市重要的传统行业是毛衣编织,主要产业集中在大朗、常平、寮步镇。从业商户数十万家,主要是中小微和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数百万人。生产能力,营业收入绝大多数都达不到规上企业的要求,在《传统产业自动化改造项目工作指引》四、申报材料(八)要求“提供从系统打印带统计部门水印的《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201-1表)”。由于绝大多数的企业不是规上企业,不能登录统计系统,也就提供不出带统计部门水印的《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201-1表)。这就等于把90%以上的毛织企业排除在外。这应该与《东莞市“3+1”产业集群试点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应惠及大多数传统企业的精神相违,建议取消或修改该条款。 | 不采纳。政策财政预算有固定额度,无法覆盖全部企业,市级政策将覆盖规上工业企业。核心区如大朗等,可结合实际进行政策补充。 |
5 | 毛衣编织行业的主要生产设备是电脑纺织机,目前国产机价格在2-5万元之间,“二、申报条件(四)项目设备投入200万元(含)以上”,这就要求企业要一次购买20-100台电脑纺织机,而现在的实际情况是企业每次能够用分期付款的方式采购几台或几十台新设备的企业,已经是非常不错的了。为了能够惠及大多数中小微企业,建议设备投放额度调整为100万元以上较合适。 | 不采纳。政策财政预算有固定额度,无法覆盖全部投入。市级政策,对于专精特新企业,其设备额已下调至100万元。 |
6 | 在毛织行业能够上规模的企业这几年基本上都被广西、江西、湖南、福建等临粤省份招商引资,外迁出走了,现阶段能留在东莞的大部分是小规模的家庭企业,建议政府的政策能够支持,保住在疫情最困难阶段的中小微企业,保住数百万计从业人员的工业岗位和饭碗。政策应该重点倾斜支持中小微式家庭毛织企业,保住民生和就业。 | 不采纳。政策财政预算有固定额度,无法覆盖全部企业,市级政策将覆盖规上工业企业。 |
7 | 多数毛织企业采购电脑编织机都是采用二年的分期付款方式,在第二年下旬能够达到付款200万的额度已经很不容易了,建议对付款周期,文件中能够予以调整,建议以二年周期为好。 | 不采纳。政策财政预算有固定额度,无法覆盖全部投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