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信局

2021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公告

来源:东莞市工信局     发布时间:2022-05-11     点击量: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21年度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实施了广东政务服务网公开的行政许可事项之外的行政许可事项的;

        2.没有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裁量标准、收费标准和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3.受理条件和程序不规范,公开的咨询电话无效或无人接听,接听但不能做到一次性告知,要求多次补充申请材料的;

        4.办理效率低下,办理流程复杂,擅自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的;

        5.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许可,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6.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7.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8.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工作人员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或单位提供的;

        9.没有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查的;

        10.没有必要设立行政许可,可以取消或采取事后监管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11.行政许可事项不能实现“最多跑一次”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市行政审批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举报电话:22830332(东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来信地址:东莞市鸿福路199号东莞市民服务中心

        东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审批协调科

        邮    编:523099

        电子邮箱:szsj@dg.gov.cn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5月9日


 


附件: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2021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和自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审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

截至2021年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共有行政许可事项13项,共43个子项,根据粤府令248号、粤府令270号、粤府〔2019〕16号等文件,该事项均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行使实施。

1.2021年市本级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落实情况。2021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无市本级取消或新增下放行政许可事项。

2.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实施情况。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事项目录管理系统上已完成承接省级事项录入工作,全部行政许可事项均实现标准化编制和应用,对事项的实施主体、实施依据、办理流程、申请条件、办理期限、受理范围、申请材料及办法、收费标准、咨询投诉方式等进行统一,实现标准要素齐全、准确、规范,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调整及工作实际对标准要素进行动态更新。

3.2021年市本级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落实情况。2021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暂无本级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情况。

(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情况

4.事项办理情况。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许可事项已全部进驻广东政务服务网,进驻率为100%。其中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和呼号指配审批事项全部可实行网上全流程办理,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和广东省无线电管理业务云平台进行审批办理,同时按要求将数据录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5.事项办结情况。2021年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和呼号指配审批事项申请237宗、办结237宗,办结率100%,网上办结率100%,超期办结数和超期办结率为0。办理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的生产特别许可初审1宗、以及新建、扩建或者改建用于生产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的设施建设初审1宗,办结率100%,网上办结率100%,超期办结数和超期办结率为0。

6.公开公示情况。根据省政务服务网要求做好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制作并在网上供用户参考,并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平台进行公示,做到网上办公、有迹可循、结果公开。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情况

7.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情况。为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局内“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把无线电频率使用情况检查、在用无线电台(站)检查、生产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监督检查、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销售检查等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措施的通知》,将民爆行业监管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点工作,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8.开展监管情况。按照省厅相关部署,为加强对无线电发射设备的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组织开展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抽查1次,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双随机抽查1次,无线电台(站)及频率设置、使用情况双随机抽查1次,对在用公众移动通信基站的专项检查1次。同时,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日常检查等方式对民爆销售企业、监控化学品企业开展了4次行政执法检查。其中,以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检查3次,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检查1次,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销售)许可企业年检”。

9.创新监管方式情况。为加强监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从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及检查人员,通过市“双随机一公开”系统进行联合检查行动。另外,为加强对民爆销售企业、监控化学品企业的监管,通过民爆销售企业内部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公安网联网等方式,利用视频监控手段加强对库房的安全管理,进一步提升安全。

(四)创新和优化服务情况

10.提高服务质量情况。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办事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切实提高服务效能。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动态完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进一步优化规范审批流程,明确审批程序和期限等。目前,民爆销售及监控化学品相关的18项行政许可事项(含拆分项)中,实现零跑动18项,比率保持100%;即办件18 项,比率为100%。

11.优化办理流程情况。为进一步优化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服务流程,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真梳理本级事项和相关流程,确保每一事项均有详尽的办事流程、法律依据、咨询监督途径和法律救济途径等,确保事项有法有据、规范合理。实现办事材料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在线审批操作,办事过程和结果在线查询。目前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上网办理率、网上办结率均为100%。同时,简化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根据省政府关于网上办事大厅“申办事项实现零次跑动”的要求,行政许可事项已实现“最多跑一次”,且申请人还可通过线上预约收件,实现零次跑动。通过建立无线电业余爱好者群和企业联系人群,在微信、QQ等方式为申请人提供咨询、在线辅导、解答疑难等,实行多种线下线上相结合服务方式,完善咨询渠道,方便群众办事,减少群众办理时间,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

12.精简办事材料情况。按照工作要求,通过使用电子证照,整合各类政务服务数据资源为群众办事提供方便等方式,简化群众原来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减少身份证、营业执照、原电台执照等办事材料,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其中,“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事项取消申请许可时“从事配送业务的必须具备押运员、驾驶员以及符合特定的爆炸物品专用运输车辆”的要求,并将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

13.缩短办事时限情况。为推进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深度优化,进一步落实网上可办、全程网办、预约办理、就近办理,提高办事效率,无线电和民爆行政许可事项承诺时限低于法定办理时限,且将大部分审批时限压减为一天,包括无线电频率许可等。

二、取得成效

14.实施效果。通过强化“行政审批改革”、“减证便民”、“告知承诺制”等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简化了事项办理材料,创新和优化了便民服务,进一步提高了行政审批工作效率,有力打击无线电违法行为,切实做到监管到位,不断规范无线电管理工作。严格实施民爆行业行政许可及监管,加强对民爆销售企业的监管,致力于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2021年民爆行业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15.服务对象对事项办理的满意程度和咨询、投诉举报办理情况。全年无出现涉及行政许可的投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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