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2〕22号)要求,现组织相关项目的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项目
(一)专精特新等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
1.扶持对象
2022年5月31日前认定且仍在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企业(含工信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
2.扶持范围及额度
上述企业获得商业银行人民币贷款并在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实际发生的利息总额达到30万元及以上的支出给予补助(时间、额度核定以利息单实际发生额为准),补助额度按照单个企业的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利息的50%,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申报材料
(1)2023年专精特新等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入库申请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21年度税务申报表或税审报告;
(4)贷款合同、借款借据、利息发票、利息支付单据、银行流水等能证明贷款(利息)真实性材料的复印件(字迹清晰无涂改,否则视为无效)。
4.工作要求
(1)项目单位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2)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支付企业融资成本,不得将奖励资金用于国家、省级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明文规定的不得支出范围及投资、理财或其他套利活动。
(二)“创客广东”大赛支持落地奖补项目
1.扶持对象
“创客广东”大赛获奖落地并获得股权融资的项目单位。
2.扶持范围及额度
对2021年“创客广东”大赛省50强项目在我市产业化落地,自获奖之日起1年内成功获得股权融资的(以在银行入账时间和金额为准,投资机构和被投资企业之间不能有关联关系,即股东/法人/高管不能重合),按照不超过其融资额度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申报材料
(1)2023年创客广东大赛支持落地奖补项目入库申请表(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复印件);
(3)投资机构与所投资企业签订的股权投资协议、银行入账回单凭证。
4.工作要求
项目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申报时间和材料提交要求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企业登陆“企莞家”网站(http://im.dg.gov.cn)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周三)前,线上审核通过后,申报材料双面制作,一式两份装订成册,6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送至市工信局进行项目真实性、利息支付或股权融资等情况真实性审核。递交纸质申报材料时,带备相关佐证材料原件进行核对,核对完毕后原件当场退回(不接受材料快递)。
三、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受理科室:中小企业服务科,地址:东莞市南城鸿福西路68号塞纳嘉园二楼,联系人:刘捷、翟惠敏,电话:22220025;
附件:1.2023年专精特新等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入库申请表
2.2023年创客广东大赛支持落地奖补项目入库申请表
1002号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doc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9日
上一篇:关于2021年东莞市优势传统产业重点企业诊断服务资助项目拟资助企业名单的公示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