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2〕22号)的规定,我局开展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经企业申报,申报对象资格审核,现对入库申报单位名单予以公示。
如对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工信局提出,并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方式,提供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公示时间: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7月8日
受理单位: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综合服务科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68号塞纳城市嘉园二楼
电 话:0769-22220025
附件: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申报单位名单
附件: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申报单位名单.xls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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