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东莞市政府一号文)》(东府〔2022〕1号,市政府“一号文”),现组织2022年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登记入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入库对象
登记入库主体为在我市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的企业。登记入库项目分为已获工信部认定的项目和其它工业互联网重点项目两类:
(一)已获得国家工信部认定的项目
2022年以来获国家工信部门认定为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或国家级特色型、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的项目。
(二)其它工业互联网重点项目
企业在建或已建成运营的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
二、扶持措施
(一)已获得国家工信部认定的项目
对市内获国家工信部认定为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或特色型、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的,经核实,按今年市政府“一号文”等文件规定予以奖励。
1.对市内获国家工信部门认定为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的,给予一次性最高800万元奖励。
2.对市内获国家工信部门认定为特色型、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的,给予一次性最500万元奖励。
(二)其它工业互联网重点项目
对登记的在建或已建成运营的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我局将根据企业和项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技术优势、人才队伍、研发能力、实施能力、服务保障、应用效果等进行择优入库培育。对部分优质项目,我局将在政策、资金、宣传推广和资源对接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重点支持其申报国家和省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
三、登记入库要求
(一)登记入库时间
自本通知印发起至2022年8月31日。
(二)登记入库方式
1.对2022年市内获国家工信部门认定为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或获国家级特色型、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企业填写《2022年获国家认定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入库登记表》(详见附件1)
2.对在建或建成运营的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企业填写《2022年工业互联网平台重点项目登记表》(详见附件2),后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协助企业申请国家认定。
3. 申请企业在登记入库时间内将填写的附件信息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互联网科公务邮箱gxjxtk@dg.gov.cn。
四、其它要求
请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主动挖掘工业互联网优质项目,积极发动和指导辖区内相关企业填报登记入库。
请各相关企业积极参与项目登记入库,务必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下来我局将根据填报的情况,联系企业补充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附件:1. 2022年获国家认定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入库登记表
2. 2022年工业互联网平台重点项目登记表
附件1:2022年获国家认定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入库登记表.xlsx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22日
(联系科室:工业互联网科,联系电话:2315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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