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东府〔2022〕1号)文件精神,根据《东莞市“3+1”产业集群试点培育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东工信〔2022〕126 号)关于产业集群核心区(集聚区)资助项目的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2022年东莞市“3+1”产业集群试点培育专项资金产业集群核心区(集聚区)资助项目资助计划。现将资助计划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产业与软件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公示期间:2022年8月4日至8月8日
受理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产业与软件科
地 址:南城街道鸿福西路68号塞纳嘉园二楼
电 话:0769-22228101
邮 箱:dgetb_xxcy@dg.gov.cn
附件:2022年东莞市“3+1”产业集群试点培育专项资金产业集群核心区(集聚区)资助项目资助计划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8月3日
附件:
2022年东莞市“3+1”产业集群试点培育专项资金产业集群核心区(集聚区)资助项目项目资助计划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