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专题工作会议纪要(﹝2020﹞235 号)精神,我市以 1:1 比例设立配套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专项资金,现拟对广东华中科技大学工业技术研究院开展的智能移动终端产业先进制造集群培育项目予以市级配套资金资助,现将第二阶段市级配套资金资助计划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2日至2022年9月6日。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方式,并提供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
附件:智能移动终端产业集群第二阶段市级配套资金资助计划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9月2日
(联系人:赵淑敏,联系电话:22235700)
附件:
智能移动终端产业集群第二阶段市级配套资金资助计划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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