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进一步推动我市节水型载体建设,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创建节水型企业工作方案>的通知》(东水务〔2018〕470号)、《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GB/T7119-2018)规定和要求,市水务局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东莞市世丽纺织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的节水型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材料审核、专家质询等环节,合计3家企业通过审核验收。根据验收组的验收意见,同意东莞市世丽纺织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为东莞市节水型企业(名单见附件),称号有效期为5年。
获得节水型企业称号的企业要进一步强化日常管理,加强节水改造,加大节水宣传,确保节水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特此通知。
附件:2022年东莞市节水型企业名单(第四批)
东莞市水务局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月31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市水务局王晓滢,22830711;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周怡玲,26988212)
上一篇:关于2023年东莞市“专精特新”企业技改项目拟入库名单的公示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