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防范不良中介机构影响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的函》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执行并转各企业。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防范不良中介机构影响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的函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防范不良中介机构对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影响的通知.pdf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14日
(联系人:黎坚桢、刘捷,联系电话:22220125、2222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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