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东莞市“工改M1”项目企业入驻管理工作指引(试行)》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2月19日
关于印发《东莞市“工改M1”项目企业入驻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1:项目自持及分割转让用房方案(参考样式) (1).docx
附件2:东莞市“工改M1”项目购买工业生产用房企业入驻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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