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3〕26号)《东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市工信局将在城市试点建设期间常态化推动数字化咨询诊断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咨询诊断对象
已入选东莞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纺织服装鞋帽、食品饮料行业)拟改造企业名单的中小企业。
二、工作内容与步骤
(一)达成诊断协议
牵引单位与企业双方在自愿的原则下共同签订咨询诊断服务协议,每家试点企业只能与一家数字化牵引单位建立合作关系。数字化牵引单位应在签订协议的当月内,进驻试点企业完成咨询诊断服务。
(二)现场咨询诊断
数字化牵引单位依据工信部发布的《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最新版等文件要求,并根据企业行业特点,以《制造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表》为核心,对试点企业的研、产、供、销、服等业务环节进行咨询诊断。综合采用现场调研、书面资料评估、人员访谈等方式,开展企业数字化转型咨询诊断。现场咨询诊断要求包括:
1.每家企业现场诊断服务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小时。现场诊断内容应包括且不限于主题培训、车间及产线调研、访谈交流、技术诊断、方案沟通、向企业高层作诊断结果汇报等。
2.现场诊断成员数量不少于3人,其中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专家每次不少于1人。
(三)提交诊断报告
参照附件咨询诊断报告(模板),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向企业出具《咨询诊断报告》并现场解读。诊断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现状。企业的名称、产品、人员规模、市场份额、上年度营收、生产方式、工艺流程等基本信息。
2.数字化水平。对照工信部发布的《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最新版的相关要求进行评测,描述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结果,确定企业数字化水平等级。
3.短板不足。根据企业数字化水平评估结果及现场咨询诊断情况,结合行业现状及特性,分析企业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面临的生产经营痛点及短板。
4.解决方案。结合企业水平和痛点分析,提出数字化转型的目标、实施方案(包括顶层设计、具体方案、实施路径等)、解决方案提供商建议名单。
5.诊断过程记录。各次现场咨询诊断的时间、地点、时长、诊断成员名单及职称、诊断内容等情况。
(四)企业满意度评价
数字化牵引单位现场诊断完成并出具诊断报告后,企业对服务商进行满意度评价。如试点企业满意度评价不高的,企业可向镇街(园区)工信部门提交变更申请(见附件5),经镇街(园区)工信部门及市工信局核实通过后,企业重新选择数字化牵引单位或者由市工信局指派数字化牵引单位。
三、咨询诊断工作要求
(一)数字化牵引单位需积极主动与拟改造企业对接,根据通知要求,规范开展相关工作,调研、分析试点企业数字化转型现状与需求,评估试点企业数字化水平等级,完成咨询诊断报告,指出企业数字化发展的短板、不足,提出企业数字化转型目标和解决方案,指导试点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并及时报送咨询诊断工作进展,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工作。
(二)数字化转型拟改造企业应高度重视,主动联系市工信局、数字化转型牵引单位参与咨询诊断工作,积极配合进行现场咨询诊断,以咨询诊断报告为指引接续实施数字化转型,并对服务商进行满意度评价。
(三)各镇街(园区)工信部门应积极督促和指导所属镇街企业高质量完成咨询诊断工作,并在工作过程中给予数字化牵引单位必要的支持协助。对咨询诊断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数字化牵引单位对整改意见应立即予以落实。
四、其他事项
(一)请数字化牵引单位于每月5号前向市工信局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提交已签订的咨询诊断服务协议(附件1)、诊断服务累计进度表(附件2)、上月已完成诊断企业的诊断报告(附件3)、企业满意度评价表(附件4)等资料,市工信局审核通过后,完成备案。
附件:1.咨询诊断服务协议
2.诊断服务累计进度表
3.咨询诊断报告(模板)
4.咨询诊断服务企业满意度评价表
5.数字化咨询诊断单位变更申请表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29日
(联系人:李先生、陈小姐,联系电话:22226671,18476208115)
附件1:东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咨询诊断服务协议(模板).docx
附件2:东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咨询诊断服务累计进度表.docx
附件3:东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咨询诊断报告(模板).docx
附件4:东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咨询诊断服务企业满意度评价表.docx
上一篇:关于东莞市智能移动终端产业集群第三期国家及市级配套资金的公示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