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 2025 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工业设计发展)项目入库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开展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工业设计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审核评价、评审论证、集体审议、排序储备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支持方向
本次项目入库分为支持工业设计载体创新建设、支持设计成果产业化等2个方向(支持内容入库指南详见附件)。
二、支持对象
(一)工业设计载体创新建设
1.在东莞市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增认定为国家、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的企业(含已获得过省级工业设计专项财政资金支持的企业)。
2.在东莞市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设计企业、机构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开设的设计服务机构或其他设计载体。
(二)设计成果产业化
1.在东莞市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集中为制造业企业提供整体设计服务的产业链链主企业、工业设计领域的龙头、骨干企业或实力较强的机构。
2.在东莞市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开展大型设计产业对接活动的设计机构、院校、协会等。
三、入库工作流程
(一)企业登陆“数字工信”平台网站(http://210.76.82.21/ywtb-gzc/cms/index),按要求进行线上填报申请,并上传有关附件证明材料。
(二)市工信局对企业网上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以核查申报单位是否具备申报资格。网上形式审查通过后,企业在线打印申报表格,连同其他申请资料装订成册后送市工信局。
(三)市工信局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以现场审核方式对项目符合性审查和竞争性评审。专家组按照省市有关文件对项目进行评价和评审,现场核实入库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并对发票是否重复使用等进行重点审核把关。
(四)市工信局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项目开展财务审计,重点核定项目投入,以及入库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
(五)市工信局拟订项目入库名单,社会公示7天无异议后上报省工信厅入库。
(六)待省工信厅下达预算后,市工信局拟定资助计划报市政府,并根据市政府批复意见办理项目资金拨付等手续。
四、申报材料要求
项目申报书全套申报材料应当编写封面、目录及页码,按申报指南材料排序统一装订成册(胶装,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并在材料侧面加盖骑缝公章,做到要件齐全、材料排序正确、装订简洁大方(材料要求详见入库指南)。
五、相关要求
(一)全面实行项目库管理。严格落实项目竞争性评审,入库项目需按轻重缓急进行择优排序。入库项目不等同于最终省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的项目。
(二)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主动对接符合条件的项目,协助做好入库项目真实性和符合性的核查,以及配合做好入库项目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审计等工作。
(三)按时进行网上申报。项目入库申报采取纸质和网上申报相结合的方式。项目申报单位登陆“数字工信”平台网站(http://210.76.82.21/ywtb-gzc/cms/index),企业用户登录进行填报,并于6月14日前确认提交,逾期不提交视同放弃本次申报。申报单位网上收到退回修改意见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重新上传符合审查意见的申报资料,逾期未上传视同企业自行放弃申报资格。
(四)按时提交书面申报材料。网上审核通过后,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将书面申报资料打印胶装成册一式3份,于6月20日前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产服务业科,逾期不提交视同放弃本次申报。
六、联系方式。咨询电话:22244255、22229410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 2025 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工业设计发展)项目入库的通知
2、支持工业设计载体创新建设项目申报指引(东莞市)
3、支持设计成果产业化项目申报指引(东莞市)
4、项目入库情况表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工业设计发展)项目入库的通知.pdf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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