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协会(商会)、基地(平台)、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要求和广东省高质量发展大会“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营造更好的创新生态”会议精神,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坚持制造业当家,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推动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与转型升级,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氛围,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举办第九届“创客中国”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八届“创客广东”大赛的通知》(粤工信服务函〔2024〕7号),我市举办第八届“创客广东”东莞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客广东匠心莞品
二、赛事时间
2024年6月至8月底
三、赛事组织
本次大赛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作为指导单位,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作为主办单位,遴选第三方机构作为承办单位。大赛设立组委会,负责赛事的组织实施,组委会下设秘书处、仲裁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组织开展各项赛事工作。
(一)秘书处。秘书处负责赛事活动的协调筹备、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宣传报道等工作,具体工作由承办单位负责。
(二)仲裁委员会。由组委会秘书处召集,负责对有争议的事项进行仲裁。
(三)专家委员会。评审专家负责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邀请龙头企业代表、知名企业家、投融资机构、行业专家、平台负责人等担任评审专家。为推进大赛项目落地及成果对接,决赛中龙头企业评委占2名及以上。
鼓励与国内各大展会、创业赛事、创投栏目资源共享,提升大赛品牌价值;鼓励国内外商贸组织、知名电商平台、媒体(含投融资垂直媒体)、社交平台、投资机构、科研院所、券商、银行、双创载体、创辅机构(知识产权、律所、会计师事务所、工业设计机构)等积极参与并作为大赛支持单位,提升大赛产销对接成果、赛事服务质量及社会影响力;鼓励各园区、协会、基地(平台)充分利用自身媒体资源(含门户网站及公众号等)设置大赛官网外链。
四、参赛与报名
(一)参赛领域
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精神,围绕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设置新一代信息技术(包括新一代电子信息、软件与信息服务)、智能家电、新材料(包括先进材料、前沿新材料)、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智能制造、机器人、生物医药与健康、新能源8个参赛领域(见附件1《行业领域细分表》)。
(二)参赛条件
1.企业组
(1)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4)无不良记录。
2.创客组
(1)遵纪守法的个人或高校、科研院所团队均可参赛,同一人员不得作为多个团队核心成员参赛。其中获奖证书中体现团队核心成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7人;
(2)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团队核心成员,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3)企业团队或企业创新项目不得参加创客组比赛。
3.其他要求
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或相似项目不可重复报名参加“创客中国”区域赛、专题赛、境外区域赛及“创客广东”地市赛、专题赛,近三年全国500强项目不得参赛,对剽窃他人创新成果,以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三)报名方式
1.报名网址。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参赛者)均可登录大赛官网(http://i.gdsme.org),先注册登录,选择“报名赛事类型(地市赛)”,再选择“第八届“创客广东”东莞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见附件2《大赛报名指引》)。参赛者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未注册登记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参赛者可参考《商业(创业)计划书撰写提示》(见附件3)完整撰写项目PPT,一并上传系统。
2.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
3.其它事项。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参赛者不可重复报名参加地市赛、专题赛,对于重复参赛或剽窃、侵夺他人创新成果,以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五、赛程安排
大赛分为初赛和决赛。
(一)初赛(预计8月上旬)
初赛阶段安排参赛项目根据新一代信息技术(包括新一代电子信息、软件与信息服务)、智能家电、新材料(包括先进材料、前沿新材料)、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智能制造、机器人、生物医药与健康、新能源8个参赛领域分组比赛,围绕团队构成、技术实力、竞争优势、商业模式、市场前景、财务及融资计划等方面进行评审。
初赛评委通过“8分钟路演+4分钟问答”的方式对参赛的项目进行评估、评分。参赛项目方可携带产品实物现场路演,路演参与人员须为核心团队,不超过7人,其中主要路演人员1人,其余人员可以补充发言。
根据初赛评审成绩排序由高到低,按报名参赛项目总数的5%(四舍五入后取整)选拔晋级决赛项目。其中,企业组占晋级决赛项目总数的80%,创客组占晋级决赛项目总数的20%;若晋级决赛项目不足10个按10个计算(8个企业组项目、2个创客组项目);若晋级决赛项目超过16个按16个计算(13个企业组项目、3个创客组项目)。
晋级决赛名单产生后,组委会秘书处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批项目进行稽核,稽核通过后公示并推荐至省赛及市决赛;稽核不通过项目的晋级名额将由该组别次位项目替补,以此类推。
(二)决赛及颁奖仪式(预计8月下旬)
决赛分企业组和创客组进行比赛,围绕团队构成、技术实力、竞争优势、商业模式、市场前景、财务及融资计划等方面进行评审。
决赛评委通过“8分钟路演+4分钟问答”的方式对参赛的项目进行评估、评分。参赛项目方可携带产品实物现场路演。路演参与人员须为核心团队,不超过3人,其中主要路演人员1人,其余人员可以补充发言。
从晋级决赛的项目中,决出企业组、创客组一、二、三等奖。
在决赛路演后举办大赛颁奖仪式,对获奖企业和创客团队以及受表彰的单位及个人进行颁奖。
(三)参赛项目辅导
在省决赛前或市决赛前,承办单位根据项目实际需求,邀请专家对晋级项目进行针对性辅导,辅导视导师档期采用线上或线下方式开展。
六、扶持措施
大赛结束后,组委会将借助大赛官方平台,持续跟进参赛项目的发展情况和对接需求,给予相应政策扶持、专项培训、产业对接和融资对接等后续服务。
(一)奖励设置
1.大赛决赛按企业组和创客组分别决出一、二、三等奖,给予现金奖励、颁发奖杯及荣誉证书;大赛设置优胜奖若干(大赛优胜奖在未晋级市决赛,且初赛评审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的前24名项目中产生),颁发荣誉证书。大赛后向社会通告大赛决赛获奖名单。
2.对征集项目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大赛组委会以赛事数量与赛事质量并重原则,结合参赛项目数、专精特新企业报名数、获奖项目数、项目落地情况等多项指标对赛事组织情况进行评价,设置渠道奖励并颁发“最佳组织奖”、“优秀组织奖”荣誉证书若干名;对推荐项目获得省赛及国赛一、二、三等奖的产业园、投资机构、商协会、研究院所、高校、镇街等单位负责人或经办人,颁发“最佳推荐奖”荣誉证书。以上奖项可叠加颁发。
3.对大赛评委和导师颁发“荣誉导师”证书。
(二)东莞市赛政策支持
1.入围决赛的企业将由我市推荐到省工信厅,并争取优先获得省工信厅中小企业人才免费培育计划的相关专题培训资格。
2.对参赛优质项目提供落地对接与培训服务。
(三)晋级省赛后的政策扶持
1.对全省50强项目落地广东,并在获奖之日起1年内成功获得股权融资支持(以在银行入账时间和金额为准),按照不超过其融资额度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且只能申请一次。
2.对全省100强项目提供落地对接与培训服务。
3.凡入围复赛的参赛者在符合政策条件的基础上,将优先推荐参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级财政资金申请和相关资质认定。
(四)晋级省赛后的跟踪服务
1.融资服务。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作为本次大赛特别支持单位,为大赛组织和参赛项目提供支持,并为参赛项目提供优惠信贷服务,对市赛获奖项目、省赛决赛获奖项目、省赛100强项目和落地广东获得股权融资的项目分别设计优惠信贷方案,贷款额度最高30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10年,均享受普惠贷款优惠利率(按目前LPR计算,不高于4%);省赛100强项目将优先推荐至本次大赛合作的海内外知名投资基金、创投机构,争取投资支持。
2.培训服务。在大赛事前事中事后将组织线上或线下培训。全省100强和地市赛、专题赛获奖的参赛者可报名参加“创客广东”领头雁培训项目,择优录取后将对参赛者进行全方位培育与辅导。
3.知识产权服务。由专业机构对入围复赛的项目提供知识产权申请、检索、评估、维权、融资、交易等知识产权咨询服务,对入围决赛项目提供专利导航、预警、侵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和分析服务。
4.产业对接服务。调研省赛100强项目需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与“链主”企业、各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对接会和有关交流考察活动,积极撮合基于产业链领域的创新创业合作,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七、有关要求
(一)加大报名宣传和组织保障。各园区、镇街主管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的报名组织工作,发动辖区不少于当地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总数的10%报名参赛,发动辖区国家和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创客等参与赛事活动指引优质项目通过大赛官网(http://i.gdsme.org)的大赛报名入口统一注册报名。
(二)邀请推荐专家评委。欢迎各园区、镇街、高等院校、行业协会、国家/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各投资机构、龙头企业推荐专家评委。各专家评委填写《专家入库申报表》(见附件4),报组委会秘书处审核确定,参与赛事项目评审、对接指导等工作。省赛组委会秘书处也将从专家库中优选部分专家补充录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专家库。
八、联系方式
(一)市工信局联系人:刘捷;联系电话:22220025。
(二)承办单位报名、咨询联系人:黄懿彤,电话:17819013813,邮箱:huangyitong@tsinghua-dg.org 。
附件:1.行业领域细分表
2.商业(创业)计划书撰写提示
3.大赛报名指引
4.专家入库申报表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 6 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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