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化发展项目(认定类)实施细则》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化发展项目(认定类)实施细则.docx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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