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支持企业上规发展做大做强的若干措施》(东发改〔2023〕176号)、《关于东莞市促进经济发展类专项资金不予资助范围的若干规定》(东财规〔2023〕2号)的有关规定,现开展2024年东莞市“促升规、稳在规”规上工业企业奖励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一)2023年首次纳入规上工业企业库的企业;
(二)2022年首次纳入规上工业企业库并且在2023实现产值比2022年全年增长20%及以上的企业;
(三)对个体户或分公司转为独立法人企业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库的工业企业,再给予额外奖励。
二、申报资助条件
(一)在东莞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二)不存在关于印发《关于东莞市促进经济发展类专项资金不予资助范围的若干规定》(东财规〔2023〕2号)规定的不予资助情况。
三、资助标准
(一)对2023年投产即上规的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2022年投产即上规的工业企业并且在2023年实现产值比2022年全年增长20%及以上的企业奖励10万元;
(二)对2023年新上规的工业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2022年首次纳入规上工业企业库并且在2023年实现产值比2022年全年增长20%及以上的企业奖励最高5万元;对个体户或分公司转为独立法人企业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库的工业企业,再给予额外最高10万元奖励;
(三)具体资助金额将根据资金预算进行调整,以最终下达金额为准。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本次申报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星期四)至8月30日(星期五)中午12:00。企业可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或“莞财扶助”(https://zwfw.dg.gov.cn/gcfz/#/home),找到“2024年‘促升规、稳在规’规上工业企业奖励项目”对应栏目进行网上申报,全天24小时进行网上资金申报,在申报截止日前提出补助申请,并上传有关资料。企业亦可预约到市镇两级政务服务中心进行线下申报。
(二)形式审查。市工信局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
(三)资质审核。市工信局审核企业是否符合奖励要求。
(四)征求意见。市工信局就企业名单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确定企业是否存在不予资助情形。
(五)社会公示。市工信局根据审核情况,拟定资助企业名单,在“企莞家”平台(https://im.dg.gov.cn/)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工信局列入资金使用计划。
(六)上报市政府审定。市政府审议资金使用计划。
(七)下达拨付。市政府批准同意后,市工信局将资金拨付企业。
五、监督管理
项目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其他说明
(一)申报单位应规范财政资金申报及管理,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尤其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银行账户信息等),如发现有严重的造假行为,一律取消申报资格,并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资金申报期间请确保申报联系人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如因无法取得联系对申报结果造成影响一律后果自负。
(三)网上提交申报资料应使用扫描仪录入,保证较高的分辨率和良好的清晰度。
七、联系方式
关于项目申报问题请联系:
受理科室: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综合服务科
联系人:黄小姐、方先生
电话:22220103,22220192。
附件:1.专项资金申报系统企业信息标准化表格
2.2024年东莞市“促升规、稳在规”规上工业企业励项目申请表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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