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1〕21号)、《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本)》(粤工信技改函〔2022〕7号)等文件,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对《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东莞市落实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现于2024年8月15日至23日期间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8月24日前通过书面来函反映,并注明个人真实姓名或单位名称(加盖公章)及提供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术创新与投资科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68号塞纳嘉园二楼
电 话:0769-22222527
附件: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东莞市落实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稿)(征求意见稿)
附件: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东莞市落实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稿).doc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8月15日